标题:昆明市民办理出入境证件急事急办须知
作者:
日期:2019-01-04 19:44:19
内容:

一.申请范围:

在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国(境)证件或签注的,可根据相应事由申请加急办理。

二.办理条件及提交材料:

1.出国(境)治病、探望危重病人,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对方的疾病证明材料;

2.出国(境)奔丧,提供有关机构签发的死亡证明或使、领馆发出的处理死者后事的通知;

3.出国(境)留学开学日期临近,提交入学通知书或在校就读证明等;

4.前往国(地区)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提交前往国(地区)入境许可或者签证;

5.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交能证明申请人紧急出境参加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的证明材料(如邀请函、会议通知等),以及单位、企业紧急派遣相关人员出境办理公务的函件(需加盖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的(首次申领失效重新申领的除外),应当提交申请人已经购买的机票或行程单,以及境外住宿的酒店信息(酒店名称、酒店地址、入住日期等)。

三.工作时限:

①5个工作日完成受理、审批、制证;

②情况特别紧急的视情况特事特办。

四.收费标准:按照所办证件或签注收取费用,加急不另外收费。

五.咨询电话:0871-63357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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