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11-01  来源:  作者: 我要纠错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科室(单位)办公地址及电话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科室、单位办公地址有两处,请前来办事人员参照下列地址及办公电话。
  • 以下科室办公地址:丽江市古城区寨后街寨后上段138号。【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 (0888-8882199)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0888-8889985)   规划财务科(0888-5313197)        
就业促进科(0888-5112027) 
职业能力建设科(丽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丽江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0888-8887808、8882966)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888-5313283)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88-5313283)
工资福利科(0888-5121863)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科(0888-8882169)
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科(0888-5311288)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科(0888-8882558)
工伤保险科(0888-8882688)      基金监督审计科(0888-8882268)
劳动关系科(0888-5313931)          信访科(0888-8882988)
机关党委(人事科)(0888-5322177)
 市评比达标表彰办公室(0888-8882198) 

  • 以下单位办公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雪山路200号。【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丽江市社会保险局 (0888-5163100)     
丽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0888-8882958)
丽江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0888-8881698)
丽江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处 (0888-8882568)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中心 (0888-5303819)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0888-8881886) 
丽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888-5802516)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0888-5156861)   农民工工作科(0888-8889979)   
调解仲裁管理科(0888-8882298)       考试管理科(0888-5127622)  
  劳动保障监察局(0888-8882699)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有7个事业单位

一、丽江市社会保险局 (0888-5163100)

丽江市社会保险局,为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负责全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拨付等事务;

3、负责审核、汇总、上报全市养老、工伤保险基金的决算及基金的月度、季度会计报表;定期进行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分析,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指导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

4、拟订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基金征缴以及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续接和终止工作的办理程序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5、拟订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个人帐户登记和档案管理的业务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6、制定全市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规范,指导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社会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7、负责全市社会保险有关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及工伤人员、供养遗属基础数据库;参与全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统计月报、季报、年报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建设、管理、运用、维护养老、工伤保险信息及业务操作系统;

8、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健全防范瞒报少缴社会保险费和虚报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工作制度;

9、负责市级参保单位工伤基金的收缴和管理,医疗费用的审核和支付并将参保单位的“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纳入统筹管理。

10、组织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宣传、培训、咨询工作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评估工作。

11、经办市级管理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业务。负责按月向地税部门提供养老保险费征收计划;负责市级管理单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的待遇审核和支付工作。

12、经办市级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工作,以及离退休人员丧葬抚恤费审核发放,通过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夕阳红”活动中心直接管理破产、关闭、改制企业离退休人员;组织全市管理单位离退休人员开展各项活动。

13、承办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丽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0888-8882958)

丽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加挂丽江市再就业服务中心、丽江市职业介绍中心牌子,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运作方式,为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负责城乡统筹就业工作。编制全市就业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全市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培训制度,逐步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组织实施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企业吸纳就业等人群的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岗位补贴及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

3、组织实施特殊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对零就业家庭人员、“4050”人员、残疾人、完全失去土地未就业的生活困难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4、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和信息网络建设。

5、负责用人单位及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和就业录用备案。

6、协助有关部门办理出入境就业的具体事宜;为到我市就业的区外人员及港澳台同胞提供就业服务。

7、承担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就业与再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为劳动力供需双方提供劳务交流、职业介绍、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服务。

8、承担市就业与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和开展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小额贷款、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工作。

9、开展困难企业认定,帮扶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10、负责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机构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

11、组织实施全市区域性劳动力流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地区转移就业。

12、综合管理失业保险工作。具体经办中央、省属驻丽及市直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基金的核定、收缴、发放工作。

13、开展劳动事务管理工作。为流动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档案管理等社会保障代理服务。

14、开展全市就业再就业资金、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等专项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工作,指导下级就业服务机构使用好专项资金。

15、承办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丽江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0888-8881698)

丽江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为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开展跨市、跨省直至跨国劳务输出。

2、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积极谋求相关机构或组织的基金支持,争取成为利用外资实施劳务输出的机构。

3、开展“定单”式的劳务输出前的职能培训。

4、利用我市的旅游资源吸引外地、外省相关部门,开展多门类的劳动保障研讨工作。

5、承办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丽江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处 (0888-8882568)

丽江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处,为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具体办理国企改革中企业内退人员的劳动保障事务(内退生活费发放、各种社保关系续接、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档案管理等劳动保障事务)。

2、为建筑行业民工代发工资;代收缴城镇个体经济从业人员住院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3、负责管理指导丽江市一区四县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

4、承办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中心   (0888-5303819)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中心为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要求,承担市直事业单位初聘人员的初聘培训和事业单位人员的任职培训;

2、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承担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3、参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相关培训课程设计及培训相关教材的编写工作;

4、指导各县(区)培训中心业务工作;

5、承办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0888-8881886)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为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

2、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规划、管理、监督、建设工作以及相关工作制度、技术规范的制定,承担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保密工作。

3、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专网的规划、建设、管理、标准制定工作。

4、指导各县(区)、市直经办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七、丽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888-5802516)

丽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

2、承担本市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办理工作,依法组织仲裁庭,调解、仲裁市本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和本市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3、承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4、指导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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