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事项问答

时间:2018-12-07  来源:  作者: 我要纠错


一、什么是跨省异地就医?

答:跨省异地就医是参保人在本省(参保地)以外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就医的行为。

二、什么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答: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指参保人在本省(参保地)以外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定点医疗机构,持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直接就医结算。参保人跨省异地住院就医时,只需按照参保地政策规定支付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定点医院与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三、哪些人群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答:目前,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入院人员均可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我省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均已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四)  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四、参保人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条件是:

(一)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

(二)跨省异地住院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已开通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三)已领取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并可以正常使用。

参保人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可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五、如何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登记备案?

答: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入院人员提交的跨省异地就医申请时,经办人员按参保地异地就医政策规定即时审核确认。符合政策规定的及时备案,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不予备案。

    六、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信息如何变更?

答: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信息变更包括:

(一)已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若异地居住地、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或转诊人员在异地就医期间如需再次转院或入院,直接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并经其审核确认。

(二)异地就医人员的待遇享受状况变更,如暂停、恢复、终止等,参保地经办机构必须及时办理。

七、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流程是什么?

答: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主要有三个步骤:

(一)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前,先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登记。

(二)医保经办机构将登记信息上传到国家异地结算平台。

(三)参保人本人持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可以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现场结算。

八、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待遇政策如何执行?

答:目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待遇政策执行是:

(一)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是住院医疗费用,门诊医疗费用、定点药店购药费用暂时还不能跨省直接结算。

(二)住院费用结算,按照国家和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住院,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结算的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标准),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

九、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如何办理?

答:在云南省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的所有参保人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金融社保卡。

年满16周岁以上的参保人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申领,发放的金融社保卡印刷有个人照片;16周岁以下的参保人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发放的金融社保卡不印刷个人照片。

领卡时,16周岁以上参保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16周岁以下参保人员由监护人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户口册及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材料代为领取。

十、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遗失后怎样补办?

 答:金融社保卡丢失的,持卡人应当及时办理挂失手续,避免个人权益和账户资金受到侵害。金融社保卡挂失分为临时挂失和正式挂失。

临时挂失:金融功能临时挂失可拨打开户银行服务电话挂失;人社功能临时挂失可拨打12333或到人社部门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挂失。临时挂失人社功能有效时间是15天,超过有效时限将自动解除挂失,银行功能遵循银行管理规定。

正式挂失: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合作银行网点办理正式挂失。挂失时同时挂失银行和人社两部分功能,挂失后即在银行柜面缴费补办社会保障卡,并在约定的时间到办理挂失的银行服务网点领取补办的社会保障卡,补卡需缴纳制卡工本费,缴费按发改委核定标准收费,补办费缴纳后不能退还。

卡片激活:新领取的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金融功能处于未激活状态,持卡人须在领取社会保障卡后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银行网点进行激活才能使用金融功能。

   十一、目前,哪些省份接入了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答:目前,全国所有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98%以上的地市已接入该系统,开展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8468家。登陆全国社会保险网http://si.12333.gov.cn,可实时查询将前往就医的省、市、区和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已开通全国联网结算。

    十二、昆明市各县(区)医保中心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的地址和咨询电话是什么

答:参保人也可以拨打云南人社咨询服务热线12333进行咨询了解。昆明市医保经办机构固定电话如下:

经办机构

地址

咨询电话

昆明市医保中心

呈贡区锦绣大街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楼2楼

0871-63966662  0871-63966663

0871-63969173

五华区医保中心

昆明市五华区正义路五华坊42号

0871-63584949(职工)                  0871-63584979(居民)

盘龙区医保中心

北京路481号

0871-63198101

官渡区医保中心

官渡区关兴路320号

0871-67176157(职工)                     0871-67157515(居民)

西山区医保中心

昆明市五华区茭菱路668号

0871-68158336

东川区医保中心

东川区兴玉路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871-62138533

呈贡区医保中心

呈贡区古银路50号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

0871-67477576

晋宁区医保中心

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兴阳路45号

0871-67808855   0871-67807910

富民县医保中心

富民县文昌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楼

0871-68810316

宜良县医保中心 

宜良县温泉路公务楼3楼

0871-67543061

石林县医保中心

石林县石林中路175号

0871-67790143

嵩明县医保中心

嵩明县嵩阳镇北街102号

0871-67920330(职工)                          0871-67912291(居民)

禄劝县医保中心

禄劝县体育场北门医保中心

0871-66392498

寻甸县医保中心

寻甸县北城区翡翠路医疗保险中心

0871-62657379

高新区医保中心

昆明市高新区科高路1612号

0871-68155387   0871-68155520

经开区医保局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

0871-68163232

度假区医保中心

昆明市滇池路庞贝街23号度假区政务服务中心

0871-64664831

阳宗管委会人社局

呈贡区七甸小哨箐(七甸工业园区旁)

0871-67517257

两区社会保障中心

倘甸镇招商大厦西二楼205室

0871-62760102

安宁市医保局

安宁市宁湖大厦政府综合办公楼(金晖路1号)

0871-68685986(职工)                  0871-68698534(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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